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吴江市盛泽氯碱供应站委托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新建码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要求,现将该建设项目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吴江市盛泽氯碱供应站
项目代码:2012-320553-89-01-621690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项目建设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前跃村庄塔桥南侧
项目概要:新建1个500吨级码头泊位,年吞吐量15万吨,接卸货种液碱、盐酸;码头岸线长度:97米;泊位长度:80米;新增储存设备盐酸、液碱储罐共15套;占地面积2667 m2(4亩),码头前沿作业区占地面积200m2。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市盛泽氯碱供应站
联系人:王总
电话:18261839111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前跃村庄塔桥南侧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3926111
邮箱:eia@wjglvip.cn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