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汉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现因自身发展需要,苏州汉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公司实施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由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搬迁至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9、44组自有厂房。主要搬迁纳米膜生产线6条及其他辅助设备24台(套),淘汰纳米膜生产线6条,购置智能化纳米膜生产线6条,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完成后,企业共有纳米膜生产线6条及其他辅助设备24台(套),保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高新技术纳米膜胶带7200万平方米。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14日取得盛泽镇人民政府备案文件(备案证号:盛政备[2025]209号,项目代码:2507-320553-89-02-111307)。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期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运营期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设施;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以及用于场区内洒水降尘,循环使用。
2、废气:施工期间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并采取抑尘、降尘措施;禁止使用尾气超标车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
3、噪声: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项目竣工后,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倾倒。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5%),通过“DMF吸收塔(两座串联式)+干式过滤+RTO”装置(TA001)处理(处理效率98%)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部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烂溪塘。
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汉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9、44组
联系电话:1995255999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333号德尔大厦A座2601室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2-63926111
电子信箱:shen_hy@gelinep.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