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苏州易丰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07-320553-89-01-856457 年产塑料制品36000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 | 作者:Orr | 发布时间: 191天前 | 599 次浏览 | 分享到:

苏州易丰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07-320553-89-01-856457

年产塑料制品3600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苏州易丰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07-320553-89-01-856457年产塑料制品36000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建设面积4520m2项目员工50人,实行班制,每班8小时,每年工作300设置宿舍不设食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租赁房东厂房,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运营期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喂料机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阻隔后大部分可沉降在车间内散落在车间内的粉尘定期请扫,其余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分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易丰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总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环路东侧(兴桥村)

联系电话:1995255999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333号德尔大厦A2601

联系人:

电话:0512-63926111

电子信shen_hy@gelinep.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http://pro6f8f22.pic18.websiteonline.cn/upload/tqa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