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棠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苏州棠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吴江宏欣丝绸厂位于吴江区盛泽镇大榭村的部分已建厂房进行整体搬迁,租赁面积2020m2。项目搬迁后员工人数为35人。本项目职工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员工长白班,每班12小时,实验室员工长白班,每班10小时。
周围用地状况: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大榭村(纬度:30°51′59.626′′,经度:120°36′25.116′′),租赁吴江宏欣丝绸厂已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东侧和南侧均为吴江宏欣丝绸厂已建厂房,西侧为吴江市通联涂层厂,北侧为吴江市中达涂层厂,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57m处的大榭公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运营期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南部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烂溪塘。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管道收集后水喷淋+静电除油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1#和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和硝酸雾,通风橱和万向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3)噪声: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厂区生产设备,单台噪声级约70dB(A)。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棠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53****5899
联系地址:吴江区盛泽镇大榭村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开平路3333号德尔广场A座2601室
联系人:单工
电话:0512-63926111
电子信箱:lu_kp@gelinep.com【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http://pro6f8f22.pic18.websiteonline.cn/upload/si12.pdf